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庞宇勋 陈金茂 杨文龙)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来宾籍大货车司机张某竟用毛巾遮挡前后车牌,却还是被电警拍了个清清楚楚。5日,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对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张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张某所持的B2驾驶证也被降级。
4日晚,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称,22时20分许,在玉林城区广场东路五里桥路段发现有一辆行驶的大货车前后车牌用蓝色毛巾遮挡,请求查明。接到信息后,民警迅速赶到该路段,但大货车已不知去向。随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还原这起大货车遮挡号牌的真相。
监控显示,4日22时15分许,一辆车牌为桂K97××1大货车从玉林市区一环东明红绿灯路口往一环茂林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一环茂林路口时右转往人民东路二环茂林路口方向,在五里桥右转弯的斑马线前停了下来,从驾驶室下来一名男子,手持疑似毛巾之类的物件把大货车前后车牌遮盖起来,随后上车再次启动往广场东路人社局方向驶去。殊不知,其所遮挡的是前后小号牌,车辆车厢门的大号牌依然清晰可见,而且被监控摄像头拍了下来。根据掌握到的信息,民警对桂K97××1司机进行传唤。
5日15时许,司机张某(男,来宾市人)到直属一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他对4日晚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核查,张某8月4日晚驾驶桂K97××1大货车从柳州回到玉林,进入市区后,为了躲避电子警察,张某用毛巾遮挡前后车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处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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