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徐荣彤 梁玉玲)日前,玉林交警曝光12辆占用高速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8条第3款之规定对其进行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应急车道本是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警察执行紧急公务时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但依然有一批司机心存侥幸占用应急车道行车,不仅耽误现场处理事故,更耽误生命救援。玉林交警表示,对于这些无视“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违法车辆,除了曝光还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呼吁驾驶员朋友安全文明驾驶,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12辆占用高速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
贵EKT266 桂K8E278
桂PFK239 桂AG5C87
桂K305N6 桂AH6X27
桂GP9688 桂BH3213
桂DH7789 桂K5K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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