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微信群里征求业主的意见。
“业主们,被告物业公司同意9月前退回装修押金2150元给各业主。同意这个调解方案的请接龙!”日前,一则特殊的微信接龙信息在玉林市某小区的业主微信群里炸开了锅,引起了业主们的热议。
事情的起因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同纠纷。业主们的装修押金还未退,但前物业公司已经撤离。无奈之下,33户业主将物业公司诉至玉州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装修押金。
物业撤离,业主的装修押金没退
自2016年起,被告某物业公司为玉林市某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在这期间,原告钟某、朱某等33户业主收房并装修入住。被告某物业公司先后向上述业主分别收取了装修保证金2000元、出入证押金150元。
到2019年5月31日,物业公司撤出该小区。钟某等业主多次要求被告物业公司退还装修押金2150元,被告均置之不理,追索装修押金事宜均未果。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上述业主遂向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物业双方“积怨已久”
今年7月6日,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由速裁法官黄霁春承办该批系列案。
通过阅卷、电话询问,黄霁春了解到,该批系列案件中业主、物业公司双方“积怨已久”。原告一方的业主们指责该物业公司服务期间收费高但服务水平低,撤场了也不老老实实退回装修押金等款项给业主;被告物业公司则称该小区部分业主欠交物业费等,致使公司运营困难,未及时退还装修押金等款项也是无奈之举。
法官充当“传话筒”,促成案结事了
面对原、被告双方的剑拔弩张,法官黄霁春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邀请了调解员来家平“来姐”一同主持调解该案件。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部分业主人在外地无法及时返回,同时为了减轻当事人反复往返法院的诉累,调解员来姐决定通过以微信、电话沟通为主的方式做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调解员首先与被告物业公司沟通,耐心释法,梳理剖析该案的利弊得失,引导物业公司自主考量,最终物业公司首先提出调解方案:当前公司运营困难,请业主们给个缓冲期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退回装修押金;此外,部分业主欠交物业费等费用,应予扣除,再将扣除后的装修押金余款退回给业主。
“各位业主,你们的诉状交到法院后,法院已经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公司回复调解意见如下……现在法院征询各位的意见,是否同意?”调解员及时在微信群里征询业主们对调解方案的意见,并耐心回复部分业主提出的相关疑问。
就这样,法官、调解员不辞辛苦来回做原被告之间的传声筒,及时回应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释法答疑、分析利弊,促使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适当给予被告物业公司缓冲期限,物业公司定于2020年9月前退回装修押金2150元给各业主;部分业主欠交物业费等费用,在装修押金中予以扣除,余款退回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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