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依法查封涉案财产。
本报讯(记者 黄锦群 通讯员 牟远峰)“非常感谢福绵法院,我申请的财产保全案件马上查封了涉案财产,我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你们的执行效率让我出乎意料。”近日,申请人张某对在查封现场的执行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唐某某是亲戚关系,因在合伙经营木板加工过程中产生纠纷,张某向福绵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8月19日,财产保全案件承办法官在接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出具的查封裁定书后,马上转交“执行110”工作组。工作组人员当即联系申请人确认查封地点、出警,并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清点涉案财物、张贴封条、送达查封裁定给被申请人,查封抓机一台、破碎机二台、地磅二台,保全价值160000元,完成上述一系列工作不到一个小时。
据悉,福绵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工作组采取“1+1+N”工作模式,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N名法警组成,法官负责签发法律文书,法官助理和法警负责办理具体执行事务。“执行110”实行警务化管理,建立24小时执行热线,执行热线直接转接执行法官手机。该团队主要负责司法拘留、涉案财产紧急查封及扣押、拒执罪线索审查及案件移送侦查等,有利于切实高效发挥强制执行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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