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小启通讯员黄雪华)4月11日,容县在黎村镇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追授庞宗钊为“容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并号召全县人民学习庞宗钊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精神。
表彰大会上,庞宗钊的父亲庞敬高身披绶带代表逝去的儿子参加大会,其母亲陈丽坚坐在台下,在众人的掌声中泪流满面。容县人民政府、黎村镇人民政府为庞宗钊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庞宗钊舍己救人的事迹不但在容县传颂,2013年12月19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同样授予庞宗钊“广州市天河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2011年暑假,容县黎村镇珊萃中学15岁初二学生庞宗钊到广州天河区打暑假工,住在姑父家。8月24日下午5时,姑父张有兴下到菜地旁自家5米深的水井疏通水管,听到表弟哭着喊救命,刚从外面回来的庞宗钊跑到井边,看到水已淹没到颈部只见人头,叫着姑父也没有反应,便毫不犹豫下水井救姑父,不料他同样因中毒昏迷落井。
尽管随后周围群众以及民警、消防人员、急救车陆续赶到施救,无奈井下通风不畅昏迷时间过长,没能挽救庞宗钊和姑父张有兴的生命。庞宗钊年仅15岁的生命因救人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据悉,庞宗钊这次救人并非偶然,他在读四年级时,也曾经在广州救起一位跌下水中的孩子。庞宗钊的母亲陈丽坚说:“在他读四年级时,放假期间跟着姑妈来到广州,有一次,一个小孩去塘边抓鱼,跌下水塘,庞宗钊找来一条长竹把水中的小孩救起,过后是对方的父母告诉我们,才知道这件事。”
新闻推荐
...
容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