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林保险业大力实施校园方责任险、学生平安险,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了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学校后顾之忧,有效维护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万千学子筑起了一道“保险长城”。
校园方责任险:打造校园安全“防护墙”
校园方责任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财政部、保监会、教育部等政府部门联合发文推行的政策性商业保险,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因学校过错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保险,其实质是转嫁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其间接保障对象是在校学生。
从2009年开始,玉林市全面启动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校园方责任险统保工作,保费5元/每生/学年,每生每年赔偿最高限额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50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最高限额1000万元。
5年多来,全市校园方责任险稳步推进发展,为全市的学校及学生提供优质风险保障,妥善处理了一批学生伤害事故理赔案件,累计赔付501万元,为万千学子撑起了一片蓝天。目前,全市共有近700所学校纳入学生校方责任险的范围,投保率达95%以上,共覆盖110多万名学生,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生平安险: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玉林市就开办了学生平安险。20多年来,这种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险种,一直坚持保费低、保障范围广、投保便捷等特点,提供了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残疾、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及疾病类医疗费用补偿在内的多项保障,其保障人群包括幼儿园幼儿、中小学生、在读大学生,年缴保费仅几十元,成为学生、幼儿成长过程中必须配备的风险保护,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当前,玉林市学生群体中,农村学生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抗风险能力较差,中小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据有关资料统计,意外伤害在学生伤害中占到相当比重。2014年8月、10月,兴业县小平山镇、北流市隆盛镇分别发生小学生下河游泳不幸溺水死亡事件,五条幼小生命戛然而止。事件发生后,大地保险公司、北部湾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迅速赔付了学生平安险保险金4万元、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死者家庭所遭受的打击。
据统计,2014年全市累计73万学生参保学生平安险,保险业共承担风险责任650亿元。
创新险种:多方保障校园安全
玉林保险业一直以来高度关注教育行业风险的变化,积极开发相关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应对和分散教育行业的各类风险。目前,除校园方责任险外,还提供实习责任保险、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教职员工校园方责任保险等险种,为校园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
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把校园安全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将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今后,玉林保险业将不断发挥行业在校园风险管理中的经验,有针对性的开发新产品,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让所有教育工作者安心工作、所有学生快乐健康全面成长,为“平安校园”建设继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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