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 北流新闻 容县新闻 陆川新闻 博白新闻 兴业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兴业新闻 > 正文

请求过高的利息,法律不予支持

来源:玉林日报 2016-05-12 13:08   https://www.yybnet.net/

案情:2014年1月15日,吴甲向陈某购买了5车木薯。几天后,吴甲向陈某支付了54020元,还给陈某写下欠条人民币40000元。2014年11月,吴甲支付10000元给陈某,尚欠30000元。陈某经多次追讨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吴甲返还货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从2014年5月1日起算至履行完毕);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吴甲承担。

审判:兴业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吴甲的买卖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提供了木薯,现被告共欠30000元货款未支付给原告,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由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就利息的计算没有约定,故计算利息应自其向法院主张权利之日(即2015年8月12日)起计付,但利息的计算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因此依法判决:被告吴甲向原告陈某支付货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12日起至本案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由上述司法解释可见,原告主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率计算利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调整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梁拔南 梁艳)

新闻推荐

少年体育,梦想起航

...

兴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兴业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豪车也“下海”2016-05-19 18:11
评论:(请求过高的利息,法律不予支持)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