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近日,玉林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福绵区樟木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樟木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补助共计55.3万元。2016年5月,樟木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朱开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樟木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杜超、张英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兴业县葵阳镇龙口村党总支部书记莫志昆、村委原主任莫光益、村治保主任兼会计莫光绍、村农总兼报账员袁静宏违规公款吃喝、送礼问题。龙口村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办理村中事务为名,用村集体资金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用去公款共计2.4万元。2016年3月,莫志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莫光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莫光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袁静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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