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兴业讯随着汽车行业的兴起,人们对汽车需求率的提升,汽车标志也成了窃贼的新目标。兴业县石南镇一男子,前后窃取3辆汽车上的标志,被兴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2015年2月至5月间,张某生先后在兴业县石南镇七团村村委路口附近和商贸西路环卫所附近,盗取了保时捷凯宴小型越野车车头的汽车标志、长安铃木天语轿车车尾的“SX4”标志、东南三菱牌轿车的三菱标志各1个。经鉴定,被盗走的保时捷凯宴汽车标志价值人民币2550元,“SX4”汽车标志价值人民币31元,三菱汽车标志价值人民币120元,盗窃数额共2701元。
兴业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系多次盗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张某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张某生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陈建章)
新闻推荐
一些市民带着小孩在江边、水库等地野泳,安全隐患实在令人担忧。(本报记者 蒋金泰 摄)...
兴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业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