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婷婷) 日前,记者从市统计部门了解到,根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0210元,同比增长16.2%,比枣庄市农村居民收入高出1581元,在枣庄各区市中率先突破万元大关。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全域城镇化、服务业专业化、镇域经济差异化五大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加大社会民生事业投入力度,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扩大就业、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助推了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较快增长。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市农业总产值实现84.6亿元,增长4.0%;肉类总产量达到9.3万吨,增长1.5%;蛋类总产量3.9万吨,增长2.7%;水产品产量4.1万吨,增长6.2%;农民在本地务工人均收入达到3290元,增长26.3%,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77.7%。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惠农政策,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制度、跟踪督导等措施,及时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库区移民补助、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资金足额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直接受益。同时,我市还加大了监督力度,纪委、财政、经管等部门联合监督,确保做到了“五到户”、“五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擅自改动补贴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确保我市粮补政策资金真正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补贴资金9349.4万元,其中粮食直补1308.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8036.6万元,种粮大户奖励4.5万元。截至9月底,全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5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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