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采暖季,市中区、薛城区、高新区供热时间为120天,自2013年11月15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止。
◆枣庄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为2009年制定,供热时间为110天,价格为每平方米19.20元,参照5000卡煤炭市场价格为550元/吨;今年以来,5000卡煤炭市场平均价格为540元/吨,每吨仅比2009年调整供热价格时下降了10元,影响每平方米供热成本下降0.2元,则供热定价成本应由2009年的24.07元/平方米,下降至23.87元/平方米,仍高于现行供热价格
11月5日下午,枣庄市召开冬季供热工作调度会,听取了市住建局、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单位的汇报,议定了有关事项;要求全市各区(市)、各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供热工作中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供热、安全供热。本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市住建局、物价局有关负责人。
问:较之往年,今年枣庄市供热工作有何新进展?
答: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集中供热工作,供热事业长足发展。今年,中心城区累计投资5.33亿元,实施了市中区南郊首站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薛城区调峰热源厂扩建及新城供热管网建设工程、峄城区供热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中心城区供热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南郊首站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已基本完工,敷设一级管网18公里;薛城区调峰热源厂新增72兆瓦热水锅炉一台,敷设一级管网13公里,供热能力提高100万平方米;完成新城管网对接工程,形成双热源保障的新城供热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城市集中供热面积2373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为61%,较上年增长了5个百分点;新增供热面积661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2.5倍。其中,中心城区供热面积1760万平方米,新增538万平方米。
问:采暖季即将来临,有关单位做好准备了吗?
答:此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设备设施进行了供热前检修、维护,确保在11月10日前供热系统具备供热条件;继续实行供热预热期制度,在法定供暖日开始前10天进行试水,提前7天进入供暖系统预热,预热期间及时处理漏点、堵塞点、不热点,确保顺利转入正常供暖阶段;抓好供热用煤储备,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煤炭储备不低于耗煤30天的警戒线。今年,为保障居民小区供热质量,枣庄市加快实施旧小区二级站及管网改造,市中区光明园、周庄社区、解放组团、石油北宿舍等45个小区的二级站及管网进行了全面更新改造,提高了旧小区供热保障能力。
问:换热站管理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今年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网站一体化、直供到户的要求,换热站接收工作进一步加快。市热力总公司逐年对社会管理的换热站进行接收。目前,市中区共有二级换热站188个,经过努力,现热力公司直管换热站达到120个,直管面积近600万平方米,约占市中区供热面积的60%以上,提高了供热服务质量。
问:近期,有关“煤炭价格下降,供热价格维持不变”的说法引发广泛热议,枣庄市今冬集中供热时间和价格如何?
答:依据《枣庄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枣庄市往年气候特点,经研究,2013-2014采暖季,市中区、薛城区、高新区供热时间为120天,自2013年11月15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止。居民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19.20元。决定枣庄市供暖时间和价格的主要因素具体如下:
(一)煤炭价格较2009年降幅不大。枣庄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为2009年制定,供热时间为110天,价格为每平方米19.20元,参照5000卡煤炭市场价格为550元/吨。2010年至2012年市场煤炭价格持续上涨、高位运行,为保障民生,市政府一直维持供热价格稳定,但企业连年亏损、经营困难。今年以来,5000卡煤炭市场平均价格为540元/吨,每吨仅比2009年调整供热价格时下降了10元,影响每平米供热成本下降0.2元,则供热定价成本应由2009年的24.07元/平方米,下降至23.87元/平方米,仍高于现行供热价格。另外,作为枣庄市主要热源企业的华电十里泉发电厂与枣矿集团签订了长期购煤协议,购煤价格不随市场煤炭价格波动而变化,短期内难以降低供热成本。
(二)供热成本居高不下。煤炭价格不是决定供热成本的单一因素,2009年至今,供热企业用水、用电等动力成本及人员工资上涨,管网老化热损严重,环保除尘、脱硫、脱硝投入,以及负债经营产生的财务费用等,都加大了供热成本。
(三)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其制定应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供热成本须经过成本监审依据社会平均合理成本核定。根据这一定价机制,枣庄市居民采暖供热价格与成本一直倒挂,即成本高于价格,需要财政补贴。
(四)供热价格居全省倒数第二位。据了解全省情况,枣庄市现行居民采暖供热价格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93元/平米,按可比口径计算),高于威海(18.31元/平米),居省内倒数第二;且省内目前尚没有地市对今冬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五)供暖天数增加实为降低供热价格。2012—2013采暖季,市政府为更大限度的惠民利民,在供热价格不作调整的情况下又将供暖时间由110天延长至120天,实际相当于将每平方米19.2元的供热价格,降低至17.6元,影响市热力总公司增加亏损516万元;如2013—2014采暖季仍继续执行120天,供热成本则将由23.87元/平方米上涨至26.04元/平方米。
(六)企业连年亏损。因居民采暖供热价格始终不能弥补供热成本,随着枣庄市集中供暖面积的逐年扩大,热力公司供热越多亏损越多,市财政补贴负担越来越重。2009年以来,市热力总公司共计亏损17000余万元,煤炭价格的下降,只能略微减轻企业亏损,并不能扭转其亏损的局面,若在此时下调供热价格,企业的经营将更加步履维艰,进而将对枣庄市采暖季供暖质量、服务效率等造成影响。
问:为何枣庄市区(市)采暖季供热价格不一致?
答:这是因为供热价格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供热销售价格定价权限由山东省物价局授权市、县政府制定,定价范围为辖区内供热企业。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各区(市)的集中供暖发展情况不同、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的供热成本不同、财政补贴情况不同,这些因素均影响供热价格的形成,从而使得各区(市)之间、各区(市)与市驻地之间,出现了供热时间和供热价格不尽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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