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枣庄市司法部门统筹城乡司法行政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路子,在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居)全面实施了以司法所为龙头,以“一村一名司法行政协理员、一名包村干警、一名法律顾问”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工程,真正将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延伸到村(居),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将优质的法律服务配置到村,实现了司法行政职能全面下移,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基层维稳防线更加坚固的效果。
一村配备一名司法行政协理员。在择优选人、落实经费保障的基础上,聘请村(居)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调解主任,在每个村(居)配备了一名司法行政协理员。司法行政协理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零距离地服务群众,更好的为本村村民解答法律咨询,协助司法所和村委会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以及本村的合同起草、修订、监督和管理等工作。较好发挥了基层村(居)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政策法律的“宣讲员”、法律法规的“咨询员”、特殊群体的“帮教员”、民主议政的“监督员”作用。司法行政协理员在工作中积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出村级管理合理建议,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组织见面谈话,促进基层实现“纠纷少、秩序好、社会稳、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村指定一名包村干警。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下移,真正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市司法局全面实行基层干警包村制度,一村指定一名司法所干警,采取“包、帮、联、保”四位一体方式,即包村干警全面负责所包村(居)的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具体指导特殊人群、重点对象监管和信访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联系协调村委会、调委会、司法行政协理员和村(居)法律顾问共同开展工作,促进行政职能在村(居)得到全面拓展延伸。
一村聘用一名法律顾问。为使广大群众都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枣庄市实行了每个村(居)聘用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同时,要求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通过公示栏的形式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将法律顾问联系卡、监督电话、服务内容发放到每户居民手中。村(居)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定期到村(居)开设法制讲座,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法制村居建设,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各类矛盾全力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化解”工作。(记者 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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