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天汇花园的崔先生反映,这两天,他经常看到有孔明灯从窗外飘过。眼下,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元宵节,而孔明灯作为各种美好祝愿的象征,一直以来都备受市民的青睐,然而,由于孔明灯属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孔明灯”带火随风飘动,其飘落地点又不稳定,极易引发火灾。
由于孔明灯属于易燃物品,其燃烧的火焰如掉落在汽油站、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上,极易引发爆炸或火灾事故。为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针对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燃放“孔明灯”的,由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等重大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由所在区(市)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元宵节的临近,市区大街小巷都挂满了五彩斑斓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选购,记者走访了多家花灯摊点并未发现货架上有“孔明灯”的踪迹。但随后,记者来到一家花灯店了解“孔明灯”的销售情况,该店老板在很多纸箱底部抽出一沓“孔明灯”,告诉记者,店内销售的“孔明灯”质量很好,都是不燃纸,不用担心点燃后会发生火灾,因为“孔明灯”不允许出售,所以店里的“孔明灯”也都是之前没卖完的。虽然不能大张旗鼓的销售,但仍有一些店家偷着卖。
随着市民环保意识增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少了;但“孔明灯”却成为节日里休闲娱乐的“新宠”。 由于在2011年,枣庄市就已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因此,一些商贩在兜售“孔明灯”时总是先观察半天再行动,“孔明灯”也不摆出摊,如果顾客表明要买,他们就会从较为隐蔽的地方拿出来。
(记者 马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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