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障枣庄市城乡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在连续多年提标扩面的基础上,今年枣庄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
据悉,今年枣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2455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1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230元。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及五保对象供养资金的发放,市财政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足额安排预算,及时下达补助资金。今年市级财政根据市民政局提报的年末人数,足额安排城乡低保、五保资金7159万元,同时市级财政采取提前告知方式及时下达城乡低保、五保补助资金,于年初预拨补助资金21391万元,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的发放。积极推进城乡低保资金按月发放和城乡低保、五保预算执行按月通报制度。市财政部门严格要求区(市)落实城乡低保按月发放制度,不定期对区(市)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调研,并予以通报。同时对城乡低保、五保资金的预算执行采取按月通报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对象按月领取生活补助。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绩效考核制度。为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今年市财政局将会同民政部门建立低保资金分配与绩效挂钩的以奖代补机制,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督促改进低保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民政部门完善收入与财产信息相比对的家庭收入核实机制,实行阳光化操作、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数据。(高焕民 吕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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