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滕州讯 在为缴费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滕州市又实施一项惠及广大重度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即该市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近日,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年龄在55—60周岁之间,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连续5年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参保的村委会提出提前领取养老金申请。在填写《枣庄市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后,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次月起发放养老金。(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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