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今年枣庄市对防汛救灾车辆汛期暂免征收通行费。
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持有“2014年山东省防汛救灾指挥车通行证”的车辆,汛期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同时对运输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凭山东省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调令或内容包括抢险物资品种、数量、运送起止点、有限期限等的传真电报,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对持证车辆在审核后,快速放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防汛救灾车辆优先通过。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证件不符、涂改证件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还设立了“绿色专用通道”,全力保障防汛救灾车辆优先安全顺利通行。
(记者 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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