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枣庄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780元提高至850元,上涨幅度为9%。目前,市直单位2300人失业保险金已补发到位,其他区(市)失业保险金将陆续补发。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主要考虑物价上涨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终确定,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3个档次,枣庄市按全省平均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陆续补发。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全市将有6360人受益,补发金额89万元。随着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枣庄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记者刘明 通讯员郭金鹏赵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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