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日前下发公告,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枣庄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请了。
申请人员应于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在枣庄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拟在枣庄市申请的人员,经网上填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后,于7月21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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