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强对“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近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枣庄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能源利用等市级重点专项规划26项,并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
《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规划编制领域,市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范围应限于政府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和需要国家、省支持的重大事项;要创新规划编制方式,不断丰富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规划衔接,确保规划编制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三是加强规划论证,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四是合理安排进度,专项规划编制原则上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步编制、同步批复、同步实施。
(记者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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