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忠群
16日,家住市中区文化路附近的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城区的很多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满了车,行人经过都很困难。无奈之下,行人只能走在机动车道上。(8月17日《枣庄晚报》)
看了报道,不少人感同身受,在老城区,随意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大热天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的树荫下横七竖八地停满了机动车,不但阻挡了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还有损市容市貌。
针对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霸道”的问题,有关部门也进行过整治,但实施起来也相当不容易,这就需要提升市民的基本文明素质,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同时,还要靠管理人员循循善诱地做好疏导工作。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为使非机动车道更加规范,有关部门可在合适的位置制作醒目的标识牌,牌上以文明的语言提示机动车主不得在此停车,否则将要受到处罚。其次,应在教育和引导的前提下给以处罚,处罚只是方式,让市民知晓违规停车的危害和后果才是目的。再者,机动车乱停的客观原因还是交通设施不完善,道路资源分配不均,停车地方少,只好就近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这就需要有关部分在合适的地方增加停车位,或者试着开放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的停车位,让闲置的停车位充分利用起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还有,可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在机动车道两边设立停车位,这种停车位分永久性和时段性两种,永久性停车位,选择在车流量稍少,离闹市区稍远一些的街道,沿路沿石设立,市民可长时间停车,路边有自动投币机,需每1—2小时投一次币,不投币则为违章,将要受到处罚;时段性停车位设在闹市区内,固定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停车,例如,晚上11:00至次日凌晨5:00,可以在此停车,过时必须开走,否则也将受到处罚。
非机动车道是城市的公共设施,我们不但要呵护它,更要让它保持畅通,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都能顺顺当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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