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忠群
3月1日起,市中区文化路上的建设路至解放路路段取消临时停车泊位,文化路全线禁止机动车停放,违反规定者将依法受到处罚。但目前,文化路上乱停车现象依然存在,近段时间还呈现出了愈演愈烈的趋势。(8月2日《枣庄晚报》)
“文化路禁停” 已经五个月了,有些人却视若无睹,有禁不止,“禁令”便成了一纸空文。
乱停车现象是因为市民只图自己方便,更能反映出他们素质不高,遵守社会公德和守法意识淡薄。还有些驾驶人员守法意识不强,“心存侥幸”乱停车。
生活中“有禁不止”现象很多:“禁止吸烟”有人照样“吞云吐雾”;“不准随地吐痰”有人“喀喀几口”;“禁止践踏草坪,攀折花木”有人“蹦蹦跳跳,顺手牵羊”;“不准翻越护栏”有人“翻山越岭”……“有禁不止”是不文明的,有失市民最基本的素养,应当摒弃。
虽说私家车的猛增速度大于城市的承载能力,特别是老城区都存在停车难问题,但文化路段早就有告示,且该规定是为市民自身利益考虑,“禁停”有助于增进人们的道德意识与安全意识,维护公共秩序与社会和谐,是精神文明的一个窗口。在禁停路上乱停车,不但违反《交通法》,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解决。
解决“文化路禁停”乱停车的问题,应当罚劝并重:一,劝导广大车主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做一个有道德、高素质、讲文明的人。二,有关执法部门应在各道路要口设罝“禁停” 明显标识,让车主们一目了然,巡查人员全天候巡査,对违章者重罚。三,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多余的停车位向社会开放,达到资源共享,在公众院内停车的社会车辆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保证安全和单位正常运作。
总之,解决“有禁不止”,要罚劝并重,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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