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3月6日讯(记者靖亚如)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改善了困境儿童面临的疾病救助、教育、医疗等问题。其中,意见中提到残疾儿童可获得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
意见中指出,所谓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3月6日,齐鲁晚报记者联系了民政局下属单位枣庄市儿童福利院,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意见的实施,为被遗弃孤残儿童提供了生活保障,对院对特殊孩子的养护工作、对全社会关爱儿童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其他因自身、家庭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儿童,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关于意见拟定的,鼓励家庭依法收养残疾孤儿、弃婴,并为被收养儿童按社会散居孤儿发放生活补贴至被收养儿童年满18周岁。该负责人称,“不仅保障了这些特殊孩子们的基本生活,更是对领养的家庭坚定了信心,免除了很多后顾之忧。”
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问题,意见中指出,对符合贫困人口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和特困供养救助范围的儿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进行医疗救助,救助年度封顶线不低于1万元。
同时,在教育方面,意见提到,将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对枣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的新生,可以申请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为了推进0-6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的康复工作,意见中对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0—6岁含6周岁)听力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肢体残疾、低视力和因接种一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将符合规定的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实现免费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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