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1月1日前采取分期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项目,未缴纳部分不再代收,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将未缴纳部分直接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
2019年1月1日前已经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的,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按照现行拨付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2019年1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定额费率直接向施工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费”应当足额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滕州辖区内涉及项目及相关情况详见附表。请相关单位根据附表认真核算,并于2019年4月22日前到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一楼劳保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632-5577189
特此公告
附:滕州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代收拨付统计表。
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3月27日,市级老领导王允琳、王建荣、高惠民、邓滕生等到滕州市、枣庄高新区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市委常委、组织部...
滕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滕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