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张鑫)10月31日,滕州市2020年度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王次青出席会议。
王次青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医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件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进一步明确参保任务目标,全面做好舆论宣传,全力抓好资金筹措,确保顺利完成居民医保工作全年任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深入有序顺利开展,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提升百万群众幸福指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2020年度滕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6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60(含60岁)—69岁老年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50%。农村一女、双女、独生子女伤亡病残家庭孩子及其父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镇街财政各承担50%。符合资助政策的参保居民只能享受一种最高资助待遇,资助资金列入市、镇街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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