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10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临泽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53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本报记者 沈丽莉
近日, 临泽县蓼泉镇的13名农民工齐聚临泽县人民法院,将拖欠10年之久的劳务费29875.3元领到了手中。随后,临泽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又驱车30多公里,将剩余40名农民工的劳务费60026.7元送到了他们手中。至此,这起8年之久的案件终于执结。
2002年,张建兰等53名农民工与酒泉市绿宝鑫啤酒花有限公司签订了《酒花园地生产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张建兰等53名农民工为该公司在临泽县平川镇承包种植酒花,年底结算劳务费用。2003年初,双方进行结算后,绿宝鑫啤酒花有限公司为张建兰等53名农民工打了欠条,约定于2003年底前付清所欠款项。
然而,约定时间到后,绿宝鑫啤酒花有限公司未支付欠款,经张建兰等人多方催要,该公司依然迟迟不予支付。万般无奈之下,张建兰等人于2005年初将绿宝鑫啤酒花有限公司起诉至临泽县人民法院。2005年3月,临泽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绿宝鑫啤酒花有限公司支付张建兰等人劳务工资及其他费用89902元。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张建兰等人于2005年12月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自2006年以来,临泽县人民法院先后组成4个工作组,每年多次前往该公司进行执行,也曾委托其所在地的肃州区人民法院进行执行,但都未果。2013年12月26日,在全省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电话会议后,临泽县人民法院再次前往酒泉,成功扣划了全部案件款。
今年1月初,当从法院干警手中接过迟到10年之久的劳务费时,当事人张建兰激动地说:“现在终于把这笔钱给执行了回来,我们非常高兴,也非常感谢县法院的干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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