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山丹县陈户乡孙营村的村支书、村主任和文书3名“村官”私吞公款2万元平分。6月29日记者获悉,山丹县人民法院一审对3人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同时,追回的2万元贪款由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发还至该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底案发前,花甲之年的任某任职山丹县陈户乡孙营村村支书已经5年多,任职期间,他与该村主任王某和文书刘某的“金三角”班组搭档为村民们办了不少实事、好事。不过,自从2009年4月,山丹县民政局为妥善安排2009年重灾民及特困户的生活,为孙营村下拨春荒救灾款1.9万元后,3人开始有了私心。法院审理查明,同年7月16日,3人开会讨论将该笔救灾款一分为二,其中1万元预留给正在承建村卫生室的包工队,剩余的9000元3人私分。同年底,当地农合信用社向该村210名低保户所持的“一折通”存折拨付了第四季度的低保款3.9万余元。但是所有低保户的“一折通”存折早已被村委班组收回。最终,在班组成员的一致决策下,这210名低保户实际上仅领取到2.8万余元低保款,被截留的1.1万余元低保款则被3名村官平分。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王某、刘某利用职务上管理、经手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的便利,两次共侵吞国家救灾款和救济款2万余元,其行为均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3人归案后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回贪污所得,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对3人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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