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赵书记您好,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作为县委书记,您对这项规定是怎么看的?
答:党委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我认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我们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这一重大政治责任。
问:要发挥好、落实好这个主体责任,您将如何去做呢?
答:我认为要抓好三个关键。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实践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一岗双责”,从职责内容、考核要求等方面明确规范,并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同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加大考核分值;对部门单位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运用“签字背书”、“一票否决”、“一案双查”等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三是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作为县委书记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惩治腐败,带头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当好表率。
问:赵书记,刚才谈的是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那么在这方面,山丹县委做了哪些实践探索呢?
答:山丹县委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推进各乡镇、部门单位“一把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来讲: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规定,从思想认识、职责内容、考核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规定县委常委会议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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