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一条几名身着校服的中学女生轮番殴打另外一名女生的视频在微信圈内被频繁转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1月24日,记者采访得知,视频中几名女学生均系山丹二中初二学生。目前,学校已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山丹县教体局。(详见本报今日A12版)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恰似“扶老”问题所面临的“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的困局那样,我们不禁要问:现在的孩子是怎么了?是他们变坏了吗?
客观地说,校园暴力不是一时一地的现象。现在有,过去也有;甘肃有,外地也有;国内有,国外更有。只不过,随着手机等媒介手段的普及化,换作以前可能不会被轻易关注到的个例,现在一经网络视频曝光,容易聚焦眼球。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将此视作一种“常态”听之任之。相反,既然一再发生类似事件,就应该引起“疗救的注意”。如何疗救,显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据法制网舆情中心对2015年1月至5月发生的经媒体报道的40件校园暴力调查报告显示,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有75.0%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比(42.5%)比高中生占比(32.5%)高出10个百分点。而大学生(15.0%)、职校生(7.5%)及小学生(2.5%)占比较低。据报告,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0%的比例居首,“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5%和15.0%的占比位列二、三位。另有7.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
需要补充的是,梳理近年的相关报道会发现,女生校园暴力事件呈多发趋势。报道中发生在甘肃的山丹二中女生殴打女同学事件便是其中一例:在一偏僻巷道,数女生轮番掌掴一个女生,其间不乏言语挑衅和递个纸巾这样的“关怀”,俨然一副依江湖规矩行事的做派。不管他们之间 “有什么仇什么怨”,打人女生的蛮横与轻佻,挨打女生的顺从与无助,在这个日渐降温的冬天,视之令人心冷。
抛开个案中微观层面的琐碎成因,统而言之,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无外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内因自然是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特有的叛逆心理加之尚未健全的价值观,尤其对法律常识的欠缺导致他们的“无知者无畏”。而势单力薄的女生之间更容易抱团,形成幼稚的“利益同盟”,将拳头朝向弱小者。外因也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各方教育、监管、配套的失责失范。
首先,家庭教育的滞后甚至缺席,导致孩子处于“放养”状态以及过早的“社会化”。更有甚者,如果父母之间本来就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那么,不排除部分校园暴力行为就是对前者的模仿或延伸。其次,学校事前干预机制存在短板(这在教育资源落后的地区尤为突出)且事后处置乏力。这其中学校也有其难处,比如一些暴力事件是在放学后走出校门发生的,类似情形,老师不可能像电子眼一样全程监控。这就更需要在平时花心思、下功夫,将干预措施前置,比如必要的家访、心理辅导、开展普法讲座等。更令人担忧的是,在校园暴力的事后处置上,学校和教育部门如果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停留于个案的处理,未能引起足够的反思,也便无从发挥以儆效尤的作用。再次,如今一些社会暴力习气对在校学生必然存在一定的传染,若要让全社会绝对自律从而杜绝暴力行为的发生,显然只是一种理论假设。故而,当负向作用无法禁止时,我们不妨从正向寻求纾解途径。务实来讲,对一些发生在校外的暴力事件,社会力量完全可以做到及时发现并制止。相信作为一个社会中的成年人,在年龄和社会阅历等方面相对学生自有其优势,这种优势足以劝服或制止一起发生在学生间的暴力行为,退一步说,即使不想当面介入,完全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吧。怕的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漠然心态。
值得一提的是,当下对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视频曝光,在起到监督作用的同时,很可能为一些具有潜在暴力冲动的学生提供了“现实模板”。他们或许觉得扇别人耳光很酷,可以树立自己的威望,在同学中间风光一把,起而效仿。而且,一些自媒体和网站在发布或转发视频时,疏于在未成年当事人面部进行模糊处理,无论对施暴者还是受害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二次伤害。毕竟,他们都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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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山丹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