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建设幸福德州为目标,大力实施“社保安福”工程,目前已荣获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市政府承诺制示范窗口、市级文明单位、扶持企业发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大幅提高社保水平
今年初,市社保中心按照市委建设幸福德州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提出“社保安福”工程,出台了多项社会保险惠民政策。
——降低缴费比例和基数,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其他险种下调20%,为企业减负2亿元。
——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帮助企业脱困。为141户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的44056名失业职工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950万元;大幅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补贴,由原来的24元提高到1100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网上结算,减轻了职工负担。
——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床位费三级医院由15元提高到20元,二级医院由10元提高到15元,一级医院由6元提高到1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由55%左右提高到60%左右。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门诊费用统筹,报销比例2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将城镇居民中老年人、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纳入报销范围,年度报销1000元。
德州市还出台文件,将“老工伤”人员、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纳入工伤统筹范围,把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范围。 26637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范围。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已纳入城镇职工医保14182人,纳入城镇居民医保5693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应参保14182人,已全部纳入医疗保险。
全力推进社保扩面
今年以来,德州市社保部门把社会保险征缴扩面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了执法大检查,将各类经济园区、开发区企业和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作为重点,使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征缴再创新高。
截至4月底,全市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92%、100%、92%、92%、99%、98%、94%,共征缴社保基金12.5亿元,同比增收3亿元,增幅31%。为7786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2723万元,为2125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928.84万元,为20601名城镇职工支付医保基金18806万元,为3576名城镇居民支出医保基金1777万元,为1147人支付工伤保险金1070万元,为583人支付生育保险金382万元,为44855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39657万元。
目前,全市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达1355元,市直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达1550元,使广大群众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本报记者 杨德林 本报通讯员 李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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