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唐坊检察院成功通过验收,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为“规范化派驻检察室”。
今年以来,该院派驻唐坊检察室严格按照省人民检察院派驻基层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原有的办公场所进行了改造,设立了接待区、业务区、廉政教育区、办公区、后勤保障区等不同区域;购买了现代化的办公室设备;设立了视频接访室,实现了办公数据化、传输网络化。上访群众通过网络,坐在家里就可以表达自己的诉求,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成为了群众身边的“检察院”。
(程玉波杜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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