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张汝国、赵艳玲
保证人:高青县军增渔具有限公司、山东功勋包装有限公司、淄博凯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7日,借款人张汝国、共同债务人赵艳玲与我行签订2013年齐银个经借33字135号《个人经营借款合同》,从我行借款100万元,保证人高青县军增渔具有限公司、山东功勋包装有限公司、淄博凯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2013年齐银个保33字135号-1、2013年齐银个保33字135号-2、2013年齐银个保33字135号-3《个人借款保证合同》,同意为借款人在我行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截止至 2015年7月31 日止,共拖欠我行贷款本金999996.96元,利息、罚息115274.91元。
现我行根据法律规定,及与淄博创业商贸有限公司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一并转让给淄博创业商贸有限公司。
请借款人、共同债务人、保证人及时向淄博创业商贸有限公司清偿案涉借款,履行还款及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
2016年3月3日
新闻推荐
农村大众报高青讯(通讯员李峰)告别单打独斗,实行乡村连片治理。高青县唐坊镇今年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对辖区内8个村庄实施集中连片治理,取得良好效果,惠及农户917户。唐坊镇“乡村连片治...
高青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高青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