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青县检察院着力强化检务督察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强化办案安全督察。该院始终把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求自侦案件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认真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对嫌疑人在讯问室的行为全部进行登记,并且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办案工作区定期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每起自侦案件,检务督察部门均到现场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办案部门及时整改,同时,开通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讯问过程的监督。
强化“八小时外”行为的督察。在休息时间特别是节假日,该院加强对各种娱乐消费场所的巡查,同时对照《禁酒令》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督察和现场督察方式,深入督查工作日中午饮酒、办案期间饮酒以及穿着检察制服或佩戴检察标志在公共场所饮酒的情形。
强化强制措施使用的督察。规范强制措施的审批,检查强制措施的适用,重点看有无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地点和范围适用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执行的地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休息时间。
强化群众工作的督察。要求接待群众要热情、耐心,坚持首办责任制,对有明确当事人和举报人、控告人的案件,做到百分之百答复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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