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孙艳芹通讯员李银萍董福前)昨日记者了解到,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王某某日前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高青县检察院,感谢该院控申科为其申请到救助金3000元。
前不久,王某某与同村村民因琐事发生争执并被殴打致轻伤,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而被告人无经济来源,无赔偿能力。该院控申科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深入被害人王某某家中调查走访,得知王某某身体多病,妻子也久病常年卧床,家境非常困难。经多方协调,为其申请经济救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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