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国土资源厅传来喜讯,高青县被授予“2012—2013年度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荣誉称号,在受表彰的19个县(市、区)中名列第一。高青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课题研究实践成果得到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和省、市国土部门高度评价。
高青县坚持每年与各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全市率先出台《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和耕地保护责任“一票否决”的暂行规定》,将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延伸细化到各管区和行政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保护耕地责任网络体系。
为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协同”大格局,该县落实了由县政府牵头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国土、法院、检察、公安、供电等20余个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形成了执法合力。去年4月,还专门成立了国土公安联动执法工作室,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能。
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创新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日常普遍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严密监控。近两年以来,共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8起,非立案拆除复耕45起,立案查处8起,立案率、结案率达99%以上。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土地整治,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他们选聘百名土地执法协管员成为破解全县执法力量不足难题的一个典型范例。县财政每年拨付经费用于对协管员的管理教育,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协管员主要职责》、《协管员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先树优。两年来,经由协管员发现、报告的土地违法行为127起,其中当场予以教育制止的达83起。百名协管员如百个流动的“监控器”,实现了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
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事后查处是“亡羊补牢”,只有超前预防才是“王道”。高青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出台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实行了“三书一卡一表一牌”工作法,包括《国有建设用地监管告知书》、《国有建设用地接收监管保证书》、《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公示牌,通过对用地单位实行全程跟踪,构建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权责一致”的违法用地预防体系。
“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郭晓东信心满怀地对记者说:“我们将化荣誉为动力,以创先争优的干劲和为民务实的作风,不断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注入新内涵、释放新活力,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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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