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孙媛通讯员宫建敏)日前,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保障高青食品安全,创建全国卫生县城”活动。截至目前,他们已发放《致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一封信》3000余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张贴上墙1800余份。
在此基础上,他们在高青县城划分路段,分组责任到人,深入县城沿街、沿路及街道村庄,重点治理服务黄河路、中心路、绿荫、蒲台路市场。对小作坊、食品店、小餐饮、食品摊贩依法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帮助固定门店按时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有效许可证、备案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环境卫生清洁,防蝇、防鼠、防尘“三防”措施到位,个人卫生良好。有相应的醒目位置可见。对“三小业态”食品店还要求在城市管理部门划定区域经营,进货台账登记完整,票、证保留齐全,无过期、变质、腐败食品。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店铺无店外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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