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14日,高青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被执行人实行强制拘留。
被执行人高城镇务陈村荆某、白某夫妇,于2013年2月计划外生育二胎女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高青县有关部门于2013年5月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被执行人在计生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后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卫计局依法把该案件移交县人民法院处理,申请强制执行。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送达行政裁定书、传票,被执行人荆某收到行政裁定书后,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既不到庭,又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今年11月14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荆某拘留15日。
(秘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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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