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高文真王嘉曼)2月9日,高青县公安局常家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小玲(化名)报警,称有人故意将她承包的黄河刘春家管理段淤背区常家镇段的界桩和防护网损坏。接警后,常家派出所民警经走访调查,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成功调解了这起黄河淤背区承包方与当地群众的边界纠纷。
2月9日接到报警后,常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现场聚集群众20余人,双方情绪激动。民警将当事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到因争夺边界问题,黄河刘春家管理段淤背区常家段承包方李小玲将附近村庄群众王强(化名)栽种在其承包地段内的10余棵树苗拔出,王强则将李小玲与其承包地边界的界桩和防护网损毁,两人就此吵嚷起来。最后,越吵越凶的两人动起手来,并互相叫亲友来到现场助阵。
为彻底解决这一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件,民警将高青县黄河河务局刘春家管理段负责人和涉及村庄的村党支书记兼村委主任邀请到派出所,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长时间调解,双方最终约定,聘请县黄河河务局专业人员依据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设计标准,到现场对黄河刘春家管理段淤背区常家段进行测量,准确界定现有的防护网是否越界。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书:双方认可由专业人员确定的彼此承包地边界;王强将贴近防护网栽种的20余棵树向南移1米,现有的防护网位置保持原样,双方共同遵守,互不越界;双方握手言和,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行政和民事责任,绝不因边界问题再次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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