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吴科颖)酒后开车遇交警,口口声声承认“喝酒开车不对”,却又自称“心脏不好”,不配合交警工作,就连身边的好友也在“帮腔”,影响交警执法。最终,酒司机的老板赶到现场,才将这位“心脏不好的酒司机”说服,接受处罚。
7月15日晚上9点左右,高青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流动巡逻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当巡逻车行驶至高青县民主街与摩托城路口时,看到一辆轿车正在调头,民警见司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上前对司机进行检查。驾驶员赵某表示“没有喝酒”并拒绝接受酒精检测,随即下车,步行至路边小摊。经民警再次要求,赵某这才接受酒精检测。通过检测,赵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6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时的赵某,一再强调“只喝了一瓶啤酒”,希望民警帮他解释下酒精检测数据是什么意思。在民警耐心解释后,赵某仍然表示“只喝了一瓶啤酒”,并拒绝在检测结果上签字。就在民警要求赵某回交警队问材料的时候,赵某表示自己“心脏不好”,不但需要坐下,还需要吃药。赵某的朋友也一再要求民警“你们别碰他,他心脏不好”。围观的群众也忍不住劝赵某,“既然喝酒开车了,那就好好配合交警工作吧。”经过交警40分钟的劝说,赵某始终是“认错不签字”,随后,赵某的老板赶到现场,赵某这才同意跟警察回交警队问材料。最终,赵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在此,高青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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