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了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不断提高。
农村公路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农村公路工程管理中,严格执行“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从立项、设计、审批、招投标、现场管理、交工等各个环节的程序管理,确保程序的完整性。一是要求各区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项目依法组织招投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二是落实质量监督资料审批和安全监督资料备案制度。根据农村公路等级不同,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县分别办理审批和备案。三是将计划落实分解到乡镇,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控制,提高对项目的管控力度。同时推行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模式,进一步化解农村公路项目小,落实程序难的问题,减少项目管理成本。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对高青县网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的督导,确保按时通过省厅验收。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开工333.6公里,完工287.8公里,完成投资21866万元。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扎实有序开展。经细致排查和现场核对,最终确定淄博市农村公路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3320处,1140公里,整治估算投资17922万元。
按照安全隐患规模、重要性、危险程度不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层次、分阶段地提出处置措施和治理方案,科学安排整治计划,明确2015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车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魏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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