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事被拘留
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高文真范强)私自在租赁土地上建设房屋,后又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并殴打施工方,阻挠工地施工。昨日,记者了解到,高青县王某因打架斗殴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日前,高青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某工地上因施工引发打架,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事发现场,一边向在场的知情者了解情况,一边拨打“120”将受伤的男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经了解得知,打架双方为工地施工方和王某。王某在施工工地旁有个汽车修理厂,该修理厂的土地是王某于2008年转租的其叔叔的,并且王某的叔叔曾在租地时向王某表示:“这块地你可以用,但是不能建房子,以免以后拆迁或者征用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但没过多久,王某就因厂子需要自行建了房子。近期,由于建设需征用该土地,王某的叔叔和高青县相关部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告知王某让其拆除自己的房屋,王某不听其叔叔的劝告,要求叔叔赔偿其损失,张口要价50万,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日前,因为王某修理厂院内的杂物影响施工,施工方便想将王某修理厂院内的杂物清理到一边,王某表示一旦清理了杂物会影响自己修车的生意,双方就此产生争执。一开始,施工方用挖掘机清理杂物,王某与其对象刘某进行阻拦,但施工方仍继续施工,随后王某妻子刘某拿起一块木板上前拦着施工方不让清理,施工方见状去抢夺木板,一来二来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双方就推搡了起来。王某见状想上去抢夺那块木板殴打对方,无奈对方人多,木板没抢到反到被对方人员架到了一边。这时,王某刚好看到脚下有根铁棍,弯腰捡起了铁棍去打对方,施工方就去抢夺那根铁棍,在抢夺的过程中,铁棍划到了施工员宫某的左耳部致使划伤当场流血,随后宫某蹲在了地上,其他人见状也就纷纷停止了争斗。
民警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王某对于自己伤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对施工方未经自己同意占厂房一事仍想不通。民警通过讲道理、摆事实,告知王某其叔叔已同意拆迁并签字,至于他的赔偿应当与其叔叔进行协商,与施工方无关。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积极配合施工方的拆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目前,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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