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受案立案是源头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发生的重要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报案不接、报案后不受不立、违法受立案等问题,将之作为一项加强基层执法基础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抓出实效。牢树大部制大警种制警务运行思维。 主动适应公安发展新常态新要求,大胆探索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结合桓台公安实际,提出以“公安信息中心”和“执法办案中心”为“双核驱动”的警务运行模式,其中公安信息中心是以信息化为主导,实现信息中转、情报中转、数字中转一体化运作,执法办案中心是以执法规范化为主导,整合刑事侦查力量,建立集经侦、刑侦、直属、禁毒、交警、巡特警等执法警种相对集中的办案区域,实现各业务警种由分散办案向集中办案的转变,既为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也为下一步探索实践大部制大警种制改革积累经验。先行先试当好排头兵。县局党委始终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重要位置,瞄准现代警务发展方向,全盘统筹、科学规划,高标准建成集受案立案管理、执法办案管理、视音频资料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管理中心,依托该中心建立的受案大厅,负责接待群众报案和部门案件移交。各派出所积极推行办事办案相分离,依托勤务指挥室建立案件管理室、案件受理室,解决了办公与办案场所混用问题。成立专班保障工作运转。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相关制度,从总体方案、运行机制、执法公开等方面为受案立案改革提供基本制度遵循。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从法制大队抽出一个中队力量,选配3 名民警、5 名辅警专职负责执法管理中心及受案大厅日常管理工作,每天有1名民警带领2 名辅警在受案大厅值班,接待群众报案登记、 接受证据材料。 2016年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163人次,受理报案登记11起,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案件4 起,无发生一起因受案立案问题引发群众投诉。
科技支撑,智能管理,受案立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公安信息化在执法管理中的作用愈加明显,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离不开信息化支撑,桓台县局借助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执法管理,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的能力水平。推行信息化管理。高效运行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实现所有案件在闭环系统内办理、受立案信息网上登记、证据材料网上流转。将非110警务警情流转到闭环系统,实现全警情系统内流转,为如实准确受案立案提供支撑。加强信息化硬件建设,为11个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安装 4G 图传系统及配发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设备,将民警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上传至执法管理中心数据管理系统,从规范110 接处警做起,随时对110 警情处置视音频资料进行核查,从源头上杜绝有案不立问题。推行智能化管理。在执法管理中心配备二维码生成识别设备、高拍仪、电子储物柜等设施,每名办案民警拥有一个独立电子储物柜,管理中心民警根据受案立案信息生成条码或二维码,贴附在案卷及涉案财物保管袋上,在侦案卷存入办案民警名下的电子储物柜,未破案卷和同步录音录像存储介质贴附二维码分别存放未破案卷保管室和光电介质保管柜。 通过条码或二维码扫描进行智能化管理,方便办案民警随提随存,实现案卷流转去向明确,防止了因证据损毁、丢失带来的工作被动。推行可视化管理。在办案中心内建立手环基站,嫌疑人进入办案中心后佩戴手环,手环内装感应器与手环基站对接,实时定位接收嫌疑人活动轨迹,并将人员活动信息传至执法管理中心监控平台,管理中心民警通过点击内部监控实时查看人员活动情况。同时,充分利用法制视频监督系统,对各派出所受立案情况及办案区使用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督促各派出所规范受案立案、依法办案。
抓住关键,严格管理,倒逼受案立案规范化
紧紧抓住“人、技、场、物、责”等执法要素,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点,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了执法质量和执法安全。事前审核。对群众上门报案和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案件当场登记、接受证据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法制民警立即对接报案件进行审查,推送至相关业务警种或派出所办理,办案单位按照行政案件审查期限24 小时,一般刑事案件审查期限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特殊复杂案件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构成案件的立即办理,对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告知报案人向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移交相关部门受案办理。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的,向报案人作出解释,不再重复接报案登记。事中监控。受案立案审查后进入侦查办案程序,各业务警种刑事案件全部在执法管理中心内办理,同时对嫌疑人的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吸毒检测等工作也在该中心内运转,每项工作流程信息即时录入办案中心管理系统,生成电子工作台账。 执法管理中心民警通过受案立案信息与电子台账信息进行核对,动态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办理,提高了执法办案效能,有效解决立而不侦的问题。事后纠错。执法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分流到各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问题通报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指挥中心、法制、督察、警务保障等部门,通过回访报警人、 执法检查、网上督察等方式,加强对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及涉案财物管理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目前督促整改问题案件13起,提醒指导130余次。
强化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受案立案阳光透明
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落脚点是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通过系列改革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以公开公正促进公平正义,打造阳光警务。优化考评办法。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局有关执法考评规定,取消发案数、破案率等影响依法如实受案立案的不科学、不合理考评指标,增加案件当事人对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满意度的评价比重,县局明确将受案立案工作纳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作为对民警执法工作考核的指标内容,实行案件执法质量考评月通报,将考核结果与民警评先树优挂钩,通过正向激励,促进和保障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2016年,县局嘉奖8 名执法办案能手,通报表扬39名优秀办案民警。严格责任落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受案立案执法责任制,明确受案登记、立案审查工作责任,对于滥用立案权,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或者故意不依法受案立案,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履行职责消极懈怠,对群众报案推诿敷衍,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弄虚作假等严重失职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深化执法公开。在执法办案场所显要位置悬挂办案流程图,让群众客观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执法权限、时限要求和民警责任。严格履行案件“五公开、三回告”,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执法进度。在受案大厅和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共安装12台案件自助查询机,方便群众自助查询案件信息,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发挥好新媒介作用,常态化运维“平安桓台”政务微信号,开通桓台公安官方微博,设立“警民在线”“微便民”咨询查询服务功能,2016年以来答复群众各类咨询6300 人次、办理网上咨询投诉935件,群众满意率达95% 。在2016 年市局开展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回访中,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居全市第一。 【胡正学 刘继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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