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通讯员王萌)淄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于4月13日-14日举行,此次淄博市参加笔试的考生为19613人(含选调生)。根据淄博市公务员考录分级分类考试的要求,考生按报考职位分为A、B、C三类。为方便考生就近考试,全市共设25个考点,考场总数为657个。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或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的等七种一般违纪行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对报考者有抄袭、协助抄袭,或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或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和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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