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财政厅、省节能办《关于组织申报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要求,淄博市组织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审核,淄博市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实施的10个项目,符合基本申报要求,项目总投资5331.35万元,预计年节能30885.58吨标准煤。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设备升级、能源管理等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现已在我国广泛推行,在淄博市也有多个成功案例。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完工后,由节能服务公司申报,经审核并确认年节能量后,按照300元/吨标准煤奖励标准(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财政奖励60元/吨标准煤)拨付节能服务公司。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取得备案资格的节能服务公司。目前,淄博市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淄博和利洁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3家节能服务公司已在国家发改委备案。新报记者孙佳
通讯员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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