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在8月13日的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曾发通知,2013年起,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2016年起,自动取消保管费。”不少市民就此事纷纷打来电话询问,这是真的吗?
对于大学生来说,毕业后找到工作后还需要操心一件事——给自己的档案安个“家”。这个“家”和住所一样每月要定期“交租”,虽说比起住的房子来说便宜不少,但是仔细一算,工作五年要交的管理费就近千元,这让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觉得有些无奈,希望能取消这方面的费用。
根据微博上的报道,记者咨询了淄博市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看到了这条微博,但还没有接到这方面的正式通知,淄博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市民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一直都是按照每月10元来收取的相关费用,比2011年的每年240元已经降低一半。
记者了解到,目前,淄博市执行的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2年《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其中,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含企业职工档案)收费标准为:单位或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1月1日取消收取相关费用。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很多存档者将档案存放后,不再按时交纳存档费用,变成了“睡眠档案”,在档案移出的时候,存档费需要一次性补齐。但对于2016年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取消后,人事档案所有人是否需补交取消前的费用,工作人员表示,如何处理并不清楚,要等衔接办法或补充细则出台。以每年240元的标准提前交至2013年后的,多出来的管理费会往后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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