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春晓通讯员刘元忠报道
本报讯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保障淄博市农产品消费安全,近日,淄博市开启新年第一次农产品抽查监测。
据了解,此次抽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办法》要求,将抽检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共100个农产品样品。原则上每个区县抽检3个蔬菜生产基地;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抽检1至2个蔬菜生产基地。抽样时,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被监测地抽样单位名单,检测中心根据名单随机选取,共同抽样。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本次检测工作,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将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区县农业部门进行追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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