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李淑娟付晓东)张店某经贸公司的林浩(化名)在QQ上收到一个和自己同事QQ昵称相同的号码请求添加好友,林浩通过添加请求后,便与之聊起工作业务,但不料被这名自以为是“同事”的QQ好友骗走92000元。
添加QQ好友被骗92000元
1月6日上午11时许,林浩和平常一样在公司上网,突然QQ莫名其妙收到一个昵称为“淄博XX”请求添加好友的申请,由于该昵称是自己同事韩峰(化名)的QQ名字,林浩好奇同事韩峰原本就是自己的QQ好友,为何还要再次添加,也没多想就通过了添加请求。
添加好友成功后,两人便在QQ上聊起了工作上的业务,不一会林浩接到对方发来“给天宇赵哥92000”的信息,并提供了一姓赵的银行账号。由于“天宇”是林浩的客户公司,正好也有业务往来,林浩便毫不犹豫的用网银给对方提供的账户如数转账92000元。
1月7日下午,韩峰到公司找到林浩询问为何天宇公司未收到汇款时,林浩表示已经给转过账款,两人随即查看QQ聊天记录,才意识到被骗,便迅速到张店公安分局潘庄派出所报警。据了解,月初同事韩峰名为“淄博XX”的QQ号曾经被盗,之后他通过QQ客服找回被盗号码时,可是QQ号内的好友已经全部被删除。
汇款时偷梁换柱实施诈骗
1月5日,韩浩QQ号收到一添加好友的申请,对方QQ号显示昵称为正是其同事林浩的QQ名字,便认为对方是其同事,双方便通过QQ交谈业务汇款等相关事宜,便给“林浩”发送了“给天宇李哥92000”的消息,要求林浩汇款,但林浩收到的QQ消息却是“给天宇赵哥92000”,所提供的银行卡号也大相径庭。
两人互相比对聊天记录,并且查看彼此的聊天对象后发现了问题。原来韩峰的QQ号被盗后,嫌疑人对其QQ号内的好友资料进行了备份,待韩峰通过QQ客服找回自己的账号时,嫌疑人便用两个另外的QQ号码,昵称均改为林浩和韩峰的QQ昵称,再分别对两人添加好友,成为两人聊天的“中介”,在业务汇款时将收款人偷梁换柱,成功实施诈骗。
据民警介绍,此次由于受害人没有记住对方的QQ号码,不能准确的辨认对方身份,所以才被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民警提醒广大网民,如遇到QQ号被盗、找回等情形,在添加好友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进行重要业务交易时有必要进行通话确认,保证重要信息的准确传达。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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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