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群通讯员王飞)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淄博”建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4年全市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四起典型案例案情。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77件,涉案人数284人。
据介绍,这些涉毒案件出现以下特点:一是涉案罪名较为集中,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罪居多;二是已生效判决中,男性、无业人员约占90%以上,普遍文化程度较低,且呈现低龄化趋势,“80”后人员约占60%以上;三是涉案毒品以冰毒为主,约占95%,K粉、摇头丸、麻古等苯丙胺类衍生的新型毒品逐渐增多;四是毒贩中前科再犯、以犯养吸者比例较高,分别约占涉案人员的44%和62%;五是犯罪手段更加隐秘,毒贩多不定期更换、交替使用多部通讯工具,相互联系使用暗语,毒品出现场所由娱乐场所向宾馆、酒店、私人会所等隐蔽性更强的场所转移。
2014年全年,全市法院涉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共计50人。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切毒品犯罪分子,无视国法,作恶多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有及早投案自首,立功赎罪,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同时也告诫那些吸毒人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了自身健康和家人幸福,及早戒除毒瘾,做一名守法的公民!
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一、李某某、王某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李某某,男,1975年1月21日出生;王某,男,1977年7月30日出生。
2013年8月以来,李某某多次从广州市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下同),通过长途汽车托运至淄博贩卖。王某在明知李某某贩毒的情况下,多次到淄博长途汽车站、滨博高速淄博新区下路口等处,帮助李某某从长途汽车上领取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包裹。2013年10月18日,王某受李某某之托在滨州市长途汽车站附近领取毒品包裹运回淄博时被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1992克。同年10月19日,公安民警抓获李某某时,李某某持枪拒捕,后从李某某暂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2562.77克、左轮手枪一支。
李某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王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李某某系主犯,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持枪抗拒抓捕,依法应予严惩。王某系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我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张某、孙某、王某某等五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张某,男,1974年10月13日出生,曾因盗窃、敲诈勒索、贩卖毒品被劳动教养、判处有期徒刑;孙某,女,1976年3月4日出生;王某某,女,1979年6月10日出生。
2013年国庆节,张某与女友孙某等人驾车到广州市从李某杰(现在逃)及女友王某某手中购买甲基苯丙胺1000克后回淄博贩卖,孙某等人受张某指使把毒品送到指定地点贩卖给他人。2013年10月27日,张某、孙某等人再次驾车到广州市从李某某、王某某手中购买毒品返回淄博时被抓获,从驾驶室及车门夹层内查获甲基苯丙胺4000余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下同)373粒。
张某、孙某等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王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张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刘嘉婧、张建文等五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刘嘉婧,女,1980年12月8日出生;张建文,男,1988年7月16日出生。
2012年至2013年7月,刘嘉婧先后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28.15克。2013年7月23日,刘嘉婧被抓获,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甲基苯丙胺599.49克。2013年1月至7月,张建文先后多次贩卖给刘嘉婧、张国花甲基苯丙胺20克、4.9克。
刘嘉婧、张建文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我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嘉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建文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同案其他三名被告人一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申姗姗、宋维贩卖毒品案
申姗姗,女,1989年9月15日出生;宋维,男,1969年10月27日出生。
2013年11月至12月1日,申姗姗先后多次贩卖给宋维甲基苯丙胺276克,宋维在其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五里桥小区的租住处,多次贩卖给成石磊、张利甲基苯丙胺4克、4.88克。2013年12月2日,宋维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475.64克。后宋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申姗姗,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10.4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3.61克。
申姗姗、宋维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宋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申姗姗,构成重大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申姗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宋维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