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淄博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将3月份定为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
活动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与职工就工资增长幅度等开展协商,重点“保增长”;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重点就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等问题开展协商,重点“保岗位”。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职工的不同诉求,企业应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和协议条款,签订更具针对性的专项集体合同。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严把协商关、审议关、履约关三个关口,做到协商代表产生、要约承诺、集体协商、审议通过、报审公布、监督检查“六个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档案做到“一本两册八有”,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协商权和监督权,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姚锋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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