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
审查结果报告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预算安排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符合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淄博市实际。
为顺利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审查结果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把培植财源与促进转调创相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整合现有产业专项资金,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集中使用、重点投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控,健全协税护税体系,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认真研究营改增等税收改革政策,大力培植财源,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纳税服务,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务稽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依法公平的治税环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入,集中财力确保重点事业发展和民生政策落实。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四)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建立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动预决算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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