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高新区行政权力事项目录(送审稿)》经高新区2015年第3次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在全市率先编制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共有12个部门(单位)1393项权力事项,含子项共计2551项(下同)纳入《目录》,取消、冻结事项48项,保留事项2503项。其中行政审批223项、行政处罚1847项、行政强制34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给付5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30项、行政奖励66项、行政监督169项、其他行政权力109项。
据了解,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高新区部署启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以来,组织人事部作为牵头部门,在各部门(单位)自查清理的基础上,采取“三上三下”的工作流程,强化措施,周密部署,扎实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审核工作。具体工作中,根据各部门上报权力事项的数量分组审核,明确任务,统一标准,严格集中审核。定期汇总审核情况,查摆审核问题,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结合“三上三下”审核工作,将每次“一上一下”审核需要达到的目标和标准进行细化,锁定前期审核反馈后修改到位的项目。同时将“事项分类是否准确,调整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实施依据是否充分”三大审核难点分解到三轮审核工作中,作为每次“一上一下”审核的重点问题梯次推进,以做到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整体推进。同时,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上报部门进行沟通,达成统一意见。汇总审核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请示,确保梳理口径与上级保持一致,防止出现“二次开工”现象,提高审核效率。四是通过严格审核和梳理汇总,形成《高新区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对梳理出的具体权力事项的真实性、设置的合理性、权力事项完善调整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对《目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将按期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高新区通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整合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建设高新区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同时,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制定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邢杰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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